药物打胎有哪些注意事项呢?指妊娠未足而流产,一般指妊娠三个月以内胎儿还未成形时堕下。在三个月以上,胎儿已经形成的,称为“小产”或“半产”。若连续打胎或小产超过三次以上的,称为“滑胎”。90年代流产药物的引进和使用,是女性又获得了一种新的打胎方式。那么,药物打胎有哪些注意事项呢?
药物打胎有哪些注意事项呢?淄博北辰区女子妇科医院的专家介绍说:药物打胎的注意事项主要有以下八点:
1、服药者必须是停经45天之内的受孕者,年龄在34岁以下;
2、身体状况良好,无禁忌证。所谓禁忌证包括:曾患、正患较重的全身性疾病,肝、肾功能不全,过敏体质,心脏病、高血压、贫血、哮喘、青光眼、妊娠期皮肤瘙痒等,及怀疑宫外孕、长期大量服药、每日吸烟10支以上、嗜酒等;
3、服药前做B超检查,确认是宫内孕;
4、流产后至少休息3天~5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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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严格遵守医嘱,按时复诊;
6、不能连续服药;
7、选择就诊的医院一定要具备急诊条件(可以紧急刮宫、输液和输血);
8、不能当作常用避孕药物去服用。
淄博北辰区妇科医院专家提醒:文章的阐述只是大概,建议您花几分钟时间与在线妇科医生交流,在线专家为您分析症状,帮助您尽早解决疾病困扰!